淺談汽車保險與事故發生之處理
91級保險金融管理系畢業校友 柯育奇
95年國內產險業保費收入約1142億元,其中汽車保險有570億元。汽車保險是汽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為轉移因所有、保管或使用汽車所帶來之財產、人身及責任上之風險,透過保險費之交付,將該風險轉由承保之保險公司負擔,若所承保之事故發生,即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汽車保險之種類分為強制險與任意險。任意險又分為第三人責任險、車體損失險和特約保險(如乘客責任險…)。
車禍發生時,以下提供事故處理五大步驟:
一、 停車、保留現場:記下對方車號、事故時間、地點,以避免對方肇事逃逸,並放置警告標誌。
二、 通知憲警單位:若有傷者應先由救護車送醫,再來協助警方製作筆錄、現場圖,確認無誤再簽名,並向警方索取「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三、 可聯絡保險公司之服務人員,協助處理。
四、 現場作記號或拍照。
五、 五日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攜帶保險單、行駕照、車主及駕駛人印章、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就近到保險公司的辦公地點或修車廠,填寫理賠申請書。
每當保戶發生事故來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經查僅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沒投保時,那種無助與茫然,當下才知有保險真好。因為從事車險理賠工作有時須至醫院探視受害人,有時心情總是非常沉重,尤其面對躺在病床上的重症患者,更是令人動容,所以說「行車注意安全,保險讓您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