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動態(校友服務19期)

◆ 校友e話
談因應勞退新制-勞工退休金新制說明-勞工篇
91級保金系校友張碧芸

壹、觀念釐清
勞退新制≠勞保老年給付
勞保老年給付:參加勞保勞工,祇要勞保年資及年齡合於規定,皆可於退職時向勞保局請領老年給付。
勞工退休金:勞工退休時,雇主依法給付之退休金。
1.舊制-勞動基準法規定
2.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

貳、舊制內涵
一、給付標準:
1.工作年資15年以內,每滿1年年資給與2個月工資。
2.超過15年年資,每滿1年年資給與1個月工資
(最高以45個月為限)。
二、雇主每月按勞工工資提撥2%至15%做為勞工退休準備金。
三、雇主提撥之退休準備金,由中央信託局收支、保管及運用。
四、退休金所有權屬於雇主,勞工請領退休金時,經由雇主辦理。

參、改制原因:改革舊制「看得到、領不到」之缺失
一、我國勞工更換工作頻繁,平均 8.3年換一次工作,舊制沿襲日本「終身雇用」觀念,與社會發展扞格,不切實際。
二、台灣中小企業占97%,其平均存活約13年,故勞工常因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致無法累積工作年資。
三、勞基法罰則輕,僅有近二成之企業依法提撥,數企業雇主並未提撥。
四、企業多數僅按最低比率2% 提撥,致退休準備金提撥比率偏低,基金成長緩慢。
五、企業無法確知退休員工人數及退休前半年薪資,致無法精算提撥比率,精確估算經營成本。

肆、認識勞退新制-內涵及優點
一、個人退休金專戶為主,年金保險為輔:雇主應為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僱用勞工人數二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經工會同意,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二分之一以上勞工同意後,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參考條文:第六條、第三十五條)
二、擴大適用對象: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之本國籍勞工,皆適用新制。以往定期契約工、工讀生、清潔工是無法成就勞基法退休要件,所以沒有領取退休金的機會。新制開辦後,只要有受雇主僱用之事實,其雇主即應為選擇新制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參考條文:第七條)
三、賦予勞工制度選擇權:新制施行時,原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得就新舊勞工退休制度擇一適用。但選擇新制後就不能再選回舊制,選擇舊制者,於五年內仍可選擇新制,但之後不得再變更選回舊制。新制施行後離職再受僱者,則適用新制。(參考條文: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
四、資遣費之計算: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擁有新舊兩制的勞工,資遣費分二段計算,舊制年資依勞基法標準計算(每年一個月),新制依勞退條例標準計算。(參考條文:第十二條)
五、雇主提繳率下限為6%工資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如採用年金保險,其負擔年金保險費之提繳率,亦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參考條文: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
六、勞工自願提繳享有稅賦優惠: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以降低課稅金額及稅率級距。惟若選擇年金保險,是否享有同等的免稅優惠,因涉及財政部是否願意配合修法問題,尚未定案。 (參考條文:第十四條第三項)
七、保證勞工退休金最低收益:未來個人退休金專戶的收益情形可能受投資結果所影響。但依勞退條例規定,政府將會負擔其差額,也就是說,即使在最差的情況下,未來勞工領取退休金時,除了歷年提繳的累積本金外,保證至少都會有等同銀行二年期定存利率的收益。(參考條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
八、即使在職,年滿60歲皆可請領退休金:新制實施後,想要領退休金,不管是否仍在職,只要年滿六十歲皆可請領退休金。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未滿十五年者,則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參考條文:第二十四條第一項)
九、工作年資帶著走:新制工作年資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為可攜式的。已依新制提繳的工作年資,不因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如果勞工工作年資曾經中斷,在轉換事業單位後,其退休金仍可合併前後年資計算。參考條文:第二十四條第二項
十、投保延壽年金,保障長壽生活勞工存活年限超過所定之平均餘命時,為維持其後續生活,規定於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按一定金額提繳保險費,投保年金保險,做為超過領取退休金當時所預定平均餘命以後期間之生活來源。(參考條文:第二十五條)
十一、遺屬可請領死亡勞工之退休金: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已領取月退休金勞工於平均餘命前死亡者,停止給付月退休金。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剩餘金額,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參考條文:第二十六條)
伍、新舊制比一比:
項 目 舊 制 新 制
法 源 勞動基準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
制 度 確定給付制 確定提撥制
提 撥 雇主負擔勞工每月工資2%至15% 雇主:≧6%勞工工資勞工:自提≦6%工資
適用對象 適用勞基法勞工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勞工
收支保管單位 中央信託局 勞工保險局
給付月薪計算 平均工資(退休前6月) 每月工資(視分級表而定)
年資計算方式 工作年資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退休金之提繳年資毋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請領條件 工作年資滿25年,或工作滿15年,年齡達55歲需退休 年滿60歲,無論退休與否皆可;但未滿60歲死亡,由遺屬一次領完
給付標準 (1~15年)×2基數+(16年~)×1基數≦45基數平均工資×累積基數 年資× 12月×6%工資+投資累積收益
給付方式 退休金一次付清(可另訂協議採分期付清) 年資滿15年採月退制年資未滿15年採一次退
資遣費 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 每滿1年給與0.5個基數
退休金所有權 雇主 勞工

陸、新舊制如何選 勞工該如何考量?
一、適合新制者:(選擇新制,一定領得到!)
1.受雇於中小企業勞工
2.經常轉換工作者
3.工作年資較淺者
4.希望定期領取退休金
5.定期契約人員(例如工讀生….)
二、適合舊制者:(選擇舊制,領得比較多)
1.國營、大型企業勞工
2.即將符合勞基法自請退休要件,且公司營運穩定
3.有把握領到退休金
4.不太可能換工作者

柒、新舊制如何選-算算退休金?
一、新舊制的計算公式
1.舊制:基數(基數不得超過45,年資前15年一年2個基數,之後一年1個基數) ×平均工資=退休金
2.新制:個人退休金專戶=(每月工資×6%)之累計+投資累積收益
二、可上勞保局的網站試算:http://web.cla.gov.tw/trial/personal_account_frame.asp

捌、新舊制如何選-算算資遣費?
一、舊 制:平均薪資( )×年資( )×基數(1)=( )
二、新 制:
1.平均薪資( )×舊制年資( )×基數(1)=( )
2.平均薪資( )×新制年資( )×基數(0.5)=( )
1+2=資遣費

玖、結論:
新制是勢在必行,勞工應與雇主一起共體時艱面對未來的退休生活,但更重要的是舊制退休金就像掛在牆上的牛肉,對大多數的人來說,是看的到卻吃不到,而新制退休金就像放在嘴裡的水煎包,保證吃的到但卻吃不飽,所以正如天下雜誌曾報導的“養不起的未來”,我們該好好正視退休的議題,學習如何為退休做準備!

◆ 校友會訊息

校友會第一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於94年5月28日(星期六)下午6時30分,假新別府日本料理餐廳召開;會中曾副校長、廖研發長、楊主任祕書、洪副研發長等貴賓蒞臨參加此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並表達學校全力支持校友會的運作,讓理監事們倍感責任重大。

◆校友特寫
新郎88級工管系校友姜樹仁與新娘87級財金系校友吳瓊如,即將步上紅毯,這對新人,5月份特別返回母校拍攝婚紗照,為倆人留下甜蜜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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