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論壇
導師制度的省思
學生諮商中心主任 陳斐虹
自創校以來,本校即非常重視導師制度的建立與推動。此項制度已形成本校的一大特色,也因為本校對導師制度的認真推展,被評選為91學年度中區大專院校績優導師制度的學校,這是每一位曾經盡心盡力爲學生付出的老師共同的榮耀。本校導師制度的設計,導師可分為主任導師、班級導師與生活導師。在主任導師督導學院、各系之導師工作;班級導師負有了解學生、輔導學生、指導學生各項班級活動、訪視學生等職責,為第一線解決學生課業學習、生活適應上等問題的重要角色;生活導師的職責則側重於維護校園安全、交通安全、處理意外事件及特殊事件、寄宿生訪視等方面。
在期待導師兼具教導、訓導與輔導三種職責下,強化導師輔導學生的知能則顯得很重要,因此,學生諮商中心在每學期舉辦導師輔導知能研習,並編印輔導新知,期望導師在面對學生問題時更能得心應手。而導師為了輔導學生之需要,可以與本校相關處室進行橫向聯繫,例如:與教務處聯繫了解有關學生學業成績、選課及轉系等事項;與學務處聯繫有關學生生活及心理輔導等相關事宜,並適時轉介學生至諮商中心。在每學期導師工作執行後,學務處會進行「班級導師與學生關係」評鑑工作,導師可藉此調查結果了解學生對其主觀感受,及其導師工作執行情形。從91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師生關係調查結果,可發現本校導師極受學生肯定,導師均能主動了解學生的需求與學習生活,營造更親近和溝通良好的關係。而良好的導生關係之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如調查結果所發現,導師大都會參與學生的活動,並在網站上與學生溝通或交流。另一方面,各系主任除了依據該評鑑結果作為次年遴選導師之參考外,當然,表現優良之導師則有機會當選為優良導師。為了獎勵導師,本校特訂定「獎勵優良導師實施要點」,每年遴選出10位表現優良的導師,利用公開集會加以表揚並致贈獎牌乙面,獎金一萬元。
藉由導師制度的實施,可以讓不同需求的學生獲得不同的關懷。1993年一項大規模的全美調查顯示,美國青年進入大學的目的並非只是為了做好就業準備,「他們要的是與有智慧的長輩,一些能幫助他們成長的師長進行有意義的互動,而唯有師生之間緊密的接觸,才可能產生這種關係。」然而,隨著社會的變遷,價值多元化及人與人之間相處方式的改變,在導師制度的推展上,一味的盡心盡力似乎是不夠的。面對新世代的學生需求及外在環境的改變,的確值得重新思考導師工作推展所面臨的幾項問題。
首先,現實環境缺乏有利導師制度推行的條件:社會的發展與大學本身的發展不利於導師制度的落實,教育偏向知識方面的傳授,研究成果為成就指標,師生關係亦逐漸疏遠。事實上,教育不應該只是知識的傳授,老師也不應該把自己看成知識的販售者而把學生視為顧客,可是隨著時代的轉變,這種趨向卻是日益顯著。要想扭轉此種功利趨勢,必須耗費更多心力,收到的效果可能會事倍功半。
其次,導師被加諸過高的期望:在導師所扮演的角色中,有一種「全能」的感覺,似乎發生在學生身上的事都是導師有責任要去關心的,事實上,在老師或學生方面如何在老師付出適度的關切與學生學會自我負責之間取得平衡點,進一步對彼此的角色能有適當的期待,同時雙方在此平衡中獲得滿意才是正確的取向。
第三,導師制度的重新考量:目前是每一個班級一位導師(部分班級則為雙導師),可能面臨的問題則是系上導師人數的不足,或即使有表現不良的導師,礙於老師人數的限制,仍可繼續擔任導師;或是因導師工作的繁重,老師擔任導師之意願不強,因此,如何讓有心的人願意擔任導師,而表現不良或無心的人,不需勉強其擔任,在此情況下,導師制度的變革則有其必要,例如是否不再拘泥於以班級為單位,或者可以納入兼任老師為考量。
導師制度是以輔導學生生活知能、傳授經驗及培育學生健全成熟的人格為宗旨,面對快速變化的多元社會,制度施行的檢討是必然的。期盼藉由對導師制度的功能和實施成效的反省,希能對學生在自我成長及專業生涯規劃上有所助益,這才是本校實施導師制度最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