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SARS 本校建立校園疫情通報系統
【本報訊】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非典型肺炎,SARS)全球肆虐,在台灣並已傳出19起病例,因此教育部日前特別發文至各校,表示SARS業經行政院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目前有報告病例地區包括中國大陸、香港、越南、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印尼、加拿大,世界衛生組織並將中國大陸、香港、越南列為疫情嚴重地區,除了特別呼籲各校教師及行政人員近期內應請儘量避免前往SARS病例感染地區參訪之外,也針對今年3月15日迄今曾前往疫區之教職員生展開追蹤調查,並請各校人事室協助列管,要求上述人員於潛伏期間(14天內)來校時務必佩戴口罩。
為防止SARS疫情蔓延,教育部亦宣布「校園發生SARS疫情時通報及停課標準作業規定」,任何學校如發現一位以上師生得疑似病例或己確定感染SARS病例者,應即時通報當地衛生局及教育部校安中心,且師生如有與病患接觸者應報請當地衛生局防疫管控,電話02-33437855、02-33437856,或洽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疫情通報專線0800-024-582。停課標準分階段實施:(一)如發現一班有位疑似病例者該班停課;(二)如發現有2班或2位疑似病例者全校停課;(三)停課期程約10至14天。符合上述標準者之大專校院則由各校逕行決定,各項決定請各縣市或學校副知教育部校安中心。
此外,本校衛保組也特別彙整(SARS)之病例定義,以供全校師生參考。提醒師生在今年2月1日之後,曾到過有SARS報告病例的地區包括中國廣東、香港、越南河內、新加坡、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等地,或曾與診斷為SARS個案有親密接觸者(親密接觸係指曾照顧SARS個案,或與其共同居住、或曾經直接接觸其呼吸道分泌物及體液),有上述經歷後的10天內出現發高燒(>38℃)以及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呼吸道症狀,例如咳嗽、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等症狀,應儘速就醫,以免疫情拓擴大。
衛保組表示,防治SARS之道要點如下:
1.儘量不要到人口密集的地方,不參加聚眾活動。
2.保持室內環境通風。
3.增強抵抗力:正常作息、飲食均衡、睡眠充足、適量運動。
4.養成洗手好習慣。
5.儘量避免出入醫院,不與疑似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接觸。
6.如非必要,儘量不要去SARS流行地區。
7.疑似上述SARS症狀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活動經歷。
戴口罩,是目前預防SARS疫情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