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不開統一發票 可向總務處檢舉
【本報訊】為配合政府營業行為應開立統一發票之政策,本校已自90學年度起要求校內各營業店家主動開立統一發票,91學年度更嚴格要求,請師生消費時主動索取。如發現不願配合開立統一發票之店家,請洽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分機6013,或逕向稅捐單位(04)25275203檢舉。
【本報訊】為配合政府營業行為應開立統一發票之政策,本校已自90學年度起要求校內各營業店家主動開立統一發票,91學年度更嚴格要求,請師生消費時主動索取。如發現不願配合開立統一發票之店家,請洽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分機6013,或逕向稅捐單位(04)25275203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