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論壇-我國加入WTO後對銀行與保險業之影響
管理學院院長 陳建勝
我國經過12年之努力,終於在2002年1月1日正式成為WTO會員。但對我國而言,加入WTO是挑戰?或是機會呢?尤其是在兩岸同時入會及三通議題不斷的情況下,大陸必須承諾開放市場,其對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產業都將產生衝擊;同樣地,我國亦須對等開放,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亦值得關注。
就銀行業而言,從政府於1989年開放新民營銀行之設立,1994年6月財政部刪除外國人不得投資新設商業銀行之限制,多年來新銀行如雨後青筍地設立,國內銀行業的激烈競爭情況,不待我國加入WTO,各銀行皆已有因應的方案。就法令而言,在加入WTO之前,我國相關金融法規大部份皆已符合GATS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之基本原則。因此,整體而言,在加入WTO後,短期內對銀行業之衝擊應不太大,但就長期而言,其可能造成下列之影響:(一)本國銀行將面臨外國銀行激烈之競爭;(二)國內金融市場波動將加劇,銀行經營風險將進一步提高;(三)國內銀行業之國際化與自由化將更加快速;(四)兩岸金融往來關係將面臨變化。
就保險業而言,其市場之開放早在1986年進行「中美雙邊貿易諮商談判」時,為達成優惠關稅制度之需求,我國已應允逐步進行保險市場之開放。且我國就保險業務所提之入會承諾,大部份亦已實施。故我國加入WTO後對保險業短期而言,其影響層面應不太大,但就長期而言,如何迎戰保險自由化?係值得關切之課題。所謂保險自由化,係指政府解除管制、盡量減少干預、鬆綁法令及開放市場,使得市場機能充分發揮;即包括費率自由化、商品多樣化及資訊透明化等三種含義,政府為宣示進行保險自由化之決心,早在1999年6月召開保險革新會議,即宣示「提昇保險業經營效率」、「強化保險市場紀律」、「增進保戶大眾權益」三大目標,並積極修法配合,以落實保險自由化,在加入WTO之際,我國保險業者不僅要面對國內保險市場之挑戰,更需要與來自世界各地經營績效卓越的保險同業作激烈的競爭。
綜合上述,我國加入WTO後對銀行與保險業之衝擊,其利弊互見。短期內雖無太大之影響;唯長期而言,外國金融業挾其雄厚的資金、創新的金融技術、專業電腦化等方面的優勢,將對我國銀行與保險業造成重大的競爭壓力。時代快速地轉變,金融環境及顧客需求亦在改變,「優勝劣敗,適者生存」是不變的市場法則,在貿易自由化之下,外國金融業將充分利用在台之證券、銀行、保險、投顧及投信業,以客戶關係管理的優勢,整合或直接進行跨業銷售,深耕我國之銀行與保險市場;而本國銀行與保險業該如何擴大優勢、整合現行資源並強化行銷能力,以扭轉劣勢及擴大利基,已成為銀行與保險業必要的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