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百分百

淺談治療近視之雷射治療手術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提供

治療近視之雷射治療手術是指PRK(photorefractive Keratectomy;雷射角膜屈光手術)及LASIK(Laser in situ Keratomieusis;雷射原位角膜整型術),利用紫外光照射角膜,直接破壞角膜本身的化學鍵以改變角膜弧度,使光線可正常折射聚焦到視網膜上,達到降低度數的目的。當你年滿20歲、有健康的角膜、近視度數在1500度以下、散光在500度以下、近視度數穩定且最近一年內增加不超過50度才能考慮採用雷射手術治療近視,但你的近視仍在增加、明顯虹彩炎、嚴重乾眼症、嚴重眼瞼炎、眼瞼異常(如:倒睫、眼瞼內翻、眼瞼外翻、顏面神經麻痺)、圓錐角膜及其他角膜凸出疾病、角膜新生血管進入雷射切割區域、自體免疫及結締組織病史、曾接受過眼球手術者及婦女懷孕或哺乳者不適合做雷射治療手術。
當你決定採用雷射手術治療近視時,必須選擇良好的醫療院來執行此項治療,以下提供一些條件做為選擇的參考:
一、開刀場所:必須在開刀房中。角膜禁不起任何感染,在標準開刀房中感染的機率是二千分之一,若在外面約百分之一。
二、選擇好口碑、有經驗的專科醫師,並能提供你完整的諮詢、了解你的需求醫師。
三、該醫療院所能提供給你正確的訊息,並能做深入檢查,檢查項目包括:散瞳及普通狀況各一次驗光、角膜厚度、眼底及視網膜檢查、角膜弧度攝影、看是否有乾眼症及虹彩炎、做反差測定(夜間辨識力的測定)
雷射手術治療對近視治療絕非百分百,仍會出現合併症,宜在醫師建議之下,並考慮執行後合併症的問題。在手術後短期內會出現疼痛(24~48小時之間)、角膜水腫、雙重影像以及對光敏感等合併症續了數星期。美國一篇研究指出治療後6個月以上仍有矯正不足(11.9%)、矯正過度(4.2%)、嚴重暈光(3.5%)、失去最佳矯正視力(3.0%)、有嚴重的視力不穩現象(2.6%)及嚴重畏光(1.7%)。當在手術進行角膜瓣掀開及復位的過程中,有機會使表皮細胞進入傷口面,阻隔了癒合,角膜瓣易被撕開,也會造成結疤,使得角膜混濁,所以若手術後覺得視力變壞,眩光也加重,應該趕快就醫檢查。
在進行雷射手術時注意事項:
一、為了量正確眼睛度數,在檢查及手術前,停止配戴硬式隱形眼鏡1個月,停止配戴軟式隱形眼鏡2星期。
二、正在進行手術時,不可轉動眼球,否則將引起不規則散光。
三、手術後一星期內不要揉眼睛,勿用眼部化粧品,夜間睡覺時戴眼罩,以防手無意識揉眼睛。
四、手術後一個月內不要游泳,免異物侵入或消毒水傷害。
五、白天出門若覺陽光刺眼,可戴偏光太陽眼鏡。
六、雷射治療的只是矯正角膜的屈光度,對於高度近視所引發的合併症並不能治療,而且也不能阻止病程進行,所以仍應注意眼睛保健,並且每半年都要做一次眼睛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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