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訂校園網路規範 小心別觸法
【本報訊】本校校園網路係為支援校務行政自動化與教學研究活動,並提供各大學及研究機構間之相互教學研究活動,以分享電腦資源並提供資訊合作機會。為恪遵台灣學術網路(TANet
)之使用精神,本校特於9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行政會議中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明令禁止使用校園網路散發廣告信函或傳送具威脅性、毀謗性、騷擾性、猥褻性、不友善性、違反校規及觸犯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之資料及行為;禁止使用校園網路做為妨害、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此種干擾與破壞如散布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違反國家法律或其他類似之行為等皆在禁止範圍內。此外,為愛惜使用網路頻寬,未得台灣學術網路骨幹網路相關節點的合作允許,禁止大量傳送及登載與原設立目的不符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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