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捕手
愛的進行式─兩性關係
連雪瀅整理/諮商中心資料提供
你「愛」上他/她了嗎?你是否對「愛」也有著未知的恐懼呢?還是尚不知該如何面對「分手」的難題?諸多「兩性關係」的煩悶縈繞心頭時,到底該如何釐清,一向是令人著迷的議題。 其實很多人都對「愛」不了解,但仍有許多人在當中獲得滿足與喜悅,也有人在當中備受挫折與傷害,不論結果如何,兩性互動歷程都是一項難能可貴的學習,只要你願意敞開心門,學習以尊重、負責、平等的態度,與異性建立友誼、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相信都會有所收穫、成長的。但是在談情說愛的前提之下,你必須先了解「愛」與「喜歡」的差別,確知自己是否真的愛上了對方,才不會使自己在「兩性關係」的議題內出現盲目的狀態。 「愛」與「喜歡」是“階段性”的關聯延伸,在情感認定與歸屬是有程度上的不同的,因為「愛」的對象是專一、單一的,強調關愛,願意為彼此付出,在互動上與親密性是全面的,然而「喜歡」的對象則是誰都可以,且多是正面的評價,與對方相處保有較多的尊重,也較易看到好的一面,多半是純欣賞,但親密性通常僅只於某一部分而已,因此可以說「喜歡」是「愛」的前一階段。 那麼,到底何時才能確知自己愛上了對方呢?我們可以從「愛情三因素(三角形)」透視愛情認知的個別差異性:一、親密-心靈上的溝通、分享部分(朋友);二、激情-肢體上的親密接觸(性);三、承諾-有其多種層次的,交往中的責任、義務(兩性關係的允諾)。然而因為每個人自身必定先有一套擇偶的標準去觀測,而後在這三個因素中去做取捨,分配比重,因此愛情三因素並不是等邊的三角形,其意指在每個人的愛情觀演變過程裡,其要求的核心是不一樣的。 綜上所述,你可以同時「喜歡」很多人,可是每個人都希望一次只「愛」一個人。但愛情並不是獨占對方的所有空間、時間,將彼此套得牢牢的,而是應該給彼此適當的個人空間去接觸其他人、事、物,多一點放心、尊重與信任,雙方也才能擁有一個較「開放式」的愛情,保持其新鮮度,不至於因太過熟稔、黏膩,而忘記給對方基本「一個人」應有的自由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