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信箱

該學期學分總數1/2 不及格 應退學
●老師您好: 我有一個問題想問老師,在這學期我有二科被當掉,想請問老師學校有關於1/2退學的規定,謝謝老師。 ●註冊組答覆: 於本校學則第四十五條第四項中明訂:「修讀學士學位學生學期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1/2者,應予退學。」 也就是被當掉之二門科目學分和若超過當學期修習科目總學分和之1/2則應予退學; 反之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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