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有心 朝陽獎不完
提昇研究水準整體競爭力 教職員獎助評審辦法出爐
【本報訊】為了提昇朝陽科技大學全體教職員的學術研究水準以及學校整體的競爭力,學校分別設有1.專任教職員著作發明獎助辦法,2.專任教職員學術研究及建教合作獎勵辦法,3.專任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4.專任教師出席國際會議…等等鼓勵的措施與辦法。並由學校的獎助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 依據這些辦法規定,凡申請者的研究計劃或創作在通過評審委員會評審後,學校會給予最高台幣十萬元的補助,或在公開集會時頒發獎金或獎狀以資鼓勵。 朝陽科技大學專任教職員著作發明獎助辦法: 一、本校為鼓勵教職員著作、發表論文、科技發明、設計創作、藝術創作或文學創作,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項補助需經「獎助評審委員會」審定;「獎助評審委員會組織規程」另訂之。 三、本校為支應此項獎助,每年編列專案預算,專款專用。 四、著作發明獎助分下列三類: (一)著作類:關於學術性之研究著作,有助本校教學且作品在一年內者,得申請獎助,另獲獎者應提供該著作十冊予學校典藏供閱。 (二)創作類:在本校任職內完成科技發明、設計創作、藝術創作或文學創作等,並取得專利或曾獲得外界獎勵,其作品完成在一年內者得申請獎助。 (三)論文類:本校教師每年所撰學術性著作或科技性研究報告,而於一年內在國內外著名期刊發表者,得向本校申請獎助。 以上三類分別選出傑出研究、優良研究、研究佳作等獎,獲獎者提請人事室存記,已獲傑出研究獎者翌年不得申請。 五、獲獎者頒發獎狀及獎金,獎金分傑出研究獎、優良研究獎、研究佳作獎等三種,由評審委員會按各申請作品之內容與發明之價值評定其等第: (一)傑出研究獎:獎金五萬元,每年每類各一名。 (二)優良研究獎:獎金二萬元,每年每類各二名。 (三)研究佳作獎:獎金一萬元,每年核定之名額若干名。 獎助評審委員會得依實際情形作彈性運用,其原則為可將傑出研究獎之餘額併入優良研究獎計算名額,並以此類推;作品刊登之論文期刊為SCI、SSCI 、EI及HCI者,則無須經過審查作業,可直接獲獎勵獎金二萬元整,全校每年獎助名額依預算編列,由「獎助評審委員會」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