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 繳清罰款始放行
【本報訊】創校七年來學生人數一直在成長,而校園內的工程也持續在施工中,進出校園的車輛除了教職員外,工程單位的車輛也佔了一部分。因此內交通愈顯繁忙,停車問題也隨之惡化。 在日前的行政會議中,對於日趨嚴重的違規停車問題,曾校長特別指示,請學務處軍訓室、生輔組等相關單位嚴格取締違規停放之車輛。日後,若有違規情事發生一律上鎖,俟繳清罰款後始得放行。 軍訓室指出,所謂的違規停放包括未貼停車證、停在黃線或紅線上、未劃停車位的地方、佔用殘障停車位、機車佔用汽車停車位等。軍訓室也籲請各位師長、同學及施工單位人員在停車時三思,不要圖自己一時之方便,而妨礙別人行的安全。 根據學務處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這學期至十一月底止,日間部學生違規停放汽機車總計為247件。其中以工管系學生的26件最多,次為工設系的25件,再次為財金系、營建系、建築系等三系各為21件。 學生常會圖一時之方便而將機車隨便停放,因而妨害交通安全與校園觀瞻。學務處表示,對於違規停車依地區定有不同的罰款標準。依學校的「學生汽、機車管理辦法」及「學生獎懲辦法」規定,違規車輛除開立違規單或照相存證外,並需邀交違規處理費。違規停車地點分有: 1. 重點區域(如行政大樓前、綜合大樓旁及宿舍週邊)違規停車每次罰款機車100元,汽車400元。室內汽車停車場(包括設計大樓、行政大樓、圖書館等),違規停放機車罰款為每次500元。2.一般地點違規停車機車50元,汽車200元。 校方呼籲學生儘量避免違規停車以免受罰,也請學生發揮大學生應有的風範,讓朝陽校園行車有序。